上级“放”人,下级“抓”人——区检察院否了市检察院决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在没有补充新的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从原则上讲,区检察院没有权力变更上级检察院先前作出的不批捕决定”。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0年1月20日,55岁的陈述楼在山东济南市商河县的办公室里被逮捕,随后被押送至淄博市周村区公安分局。

六个月后,周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述楼因职务侵占罪获刑五年六个月。

不服判决的陈述楼提起了上诉,认为自己无罪,只是和相关联公司之间存在经济纠纷,且已诉诸法律,法院尚未对经济纠纷作出判决。

陈述楼的代理人提出了两点疑问,一是管辖权问题,淄博市的公安,怎么管到了济南?此外,早在2019年1月29日,淄博市检察院就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批捕,一年之后,作为下级的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却“否定了上级意见”,依然要抓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是最高检理论研究所前海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他了解案情后,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在没有补充新的证据材料的情况下,“从原则上讲,区检察院没有权力变更上级检察院先前作出的不批捕决定”。

合作破裂

陈述楼涉案,与商河县“盛世华庭”小区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有关。

2011年,山东巨鼎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巨鼎建设”)的实际控制人解风友找到陈述楼,想与“在商河开发过两个楼盘”的陈述楼合作,在商河开发项目。“陈述楼负责拿地、经营,解风友盖楼。”陈述楼的妻子王群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道,“旁人都说,解风友做生意很多年,为人低调。”

刚开始,合作顺风顺水。巨鼎建设投资成立山东巨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鼎置业”),任命陈述楼为总经理。

两人合作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项目是商河的“盛世华庭”。随着项目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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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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