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教育惩戒规则给老师撑腰,但别指望一个规则解决所有问题

家长、社会需要认识到,适当的惩戒对于学生健康成长是必要的,不能因为学生受到一点惩戒就对学校、老师兴师问罪。而学校、教师也要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即使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也要针对不同的心理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而不是有了惩戒规则,就简单地照本宣科执行,而不顾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陈斌

一教师在教室里给学生们上课。 (新华社记者 周牧/图)

日前,教育部网站发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一规则明确赋予了中小学教师一定限度的教育惩戒权,同时也再次明确了禁止体罚学生等不当行为。这给老师对违规违纪学生的惩戒撑了腰。但老师也不应照本宣科执行惩戒,而不顾教育效果。

此次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惩戒规则”),明确了可以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的六种情形: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打骂同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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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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