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

每户业主购买住房时,不仅要买下户型内的专有部分,还要买公摊部分,既是业主出资,自然公共区域的收益也应由业主享有。

由于业委会角色缺失,物业公司长期侵占小区公共收益已成常态。“事实上,所有业主都知道公共收益需要争取,但大家都想着‘搭便车’。”

责任编辑:张玥

(新华社记者 邵瑞/图)

形态各异的八匹骏马是广州市天河区骏景花园小区门前的铜像。自1998年修建至今,八骏铜像已成广州市的地标之一。2000年初期,这一花园社区就以吸引广州的白领而闻名。

2020年11月,多则关于小区给业主分红的报道,再次将骏景花园推向公众视野,成为网民口中“别人家的小区”。

该小区业委会将小区的公共收益发放给业主,每户按住房面积大小可以领取从两百到千元不等的红包。为方便业主了解,骏景花园小区业委会办公室门口张贴着“领钱”的咨询告示牌。

小区公共收益,指由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所得,包括楼栋电梯广告、大堂广告、路面停车场、路面摊位等。在2021年生效的新民法典中,明确了业主对小区内专有部分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且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小区成立业委会后,通过表决有权拿回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权。

然而,目前中国大部分小区公共收益仍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代管,成为一笔说不清的账目。

“法律层面上是明确的”

从八匹骏马铜像入口处往内走,迎面是小区步行街,一侧宽敞的人行道上,架着临时搭建的帐篷、摊位。沿街住宅楼的架空层也进驻了各式商铺,有早餐店、水果店、银行网点等。

骏景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史迅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此次用于分红的公共收益正来自广告和部分商铺、广场临时摊位的租金。

小区内公共区域,指凡是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无法提供产权证明,且该区域的建设成本已分摊到商品房售价中的部分,该区域应为小区业主共有。大部分公共区域的所有权不存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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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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