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离婚!女子5年5次起诉离婚案判决法院将实行人身保护令

4月30日,湖南女子5年5次起诉离婚案开庭。当天中午,南都记者获悉,衡阳县法院当庭判决准予宁某花与陈某华离婚,审判结束后,法院工作车辆带着宁某花离开了法院。本次开庭前,当事人宁某花表示,自己已收集到新的证据证明二者分居,并计划将所有财物归还陈某华。宁某花律师表示,其当事人认为本次起诉离婚会被允许,心情较轻松。

据南都此前报道,从2016年12月至今,湖南省衡阳县80后女子宁某花,因无法忍受丈夫陈某华长年沉迷赌博,起诉离婚。此后,就离婚引起的纠纷,陈某华被拘留3次,宁某花被拘留1次,衡阳县法院2次下发人身保护令。

针对网络关注,衡阳县法院4月14日发布通报,披露起诉被驳回原因。据通报,2016年12月2日,宁某花首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其丈夫陈某华离婚。因未提供证据,法院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判决驳回了原告宁某花的诉讼请求。之后,宁某花又分别于2017年7月31日、2018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7日起诉,要求与陈某华离婚。法院均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并邀请了妇联干部、心理专家参与理。期间,陈某华多次向宁某花表示认错改错,以求谅解。宁某花也通过短信等方式,向被告表示有意给其时间和机会。法院称,承办法官与妇联干部一起到双方户籍所在村及乡镇走访,听取双方亲友及村镇干部的意见。综合考虑全案客观情况,依法驳回了原告离婚诉请。

宁某花称,其丈夫曾将自己及娘家人打伤,并放言“一旦离婚就要报复”。经曝光后,衡阳县妇联、警方介入。今年3月3日,她第5次向衡阳县法院起诉离婚,该案原定于4月23日开庭。

4月21日,认证为衡阳市衡阳县法院官方微博,再次发布情况通报称,对于宁某花起诉陈某华离婚纠纷一案,原定于2021年4月23日在该院开庭审理。4月21日,被告陈某华以需要收集新的证据为由,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的书面申请,法院决定对本案延期开庭,引发网友热议。

4月26日下午,当事人宁某花提供给南都记者的衡阳县法院传票显示,离婚纠纷案定于4月30日9时,在衡阳县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

4月30日9时,宁某花与陈某华离婚诉讼案在湖南省衡阳县法院开庭。开庭前,宁某花表示已收集到新的证据以证明二者分居,并计划将所有财物归还给陈某华。宁某花离婚的意愿十分强烈,表示起诉离婚一直到离婚诉求被准予才会停止。开庭前,宁某花律师称,宁某花认为本次起诉离婚会被允许,心情较为轻松。

本次开庭,被告方陈某华独自应诉。4月30日11时许,衡阳县法院当庭判决二人离婚。南都记者获悉,审判结束后,陈某华对审判结果表示“有点无法接受”。法警以及妇联工作人员驾驶车辆带着宁某花离开。法院后续会实行人身保护令,男方不能出现在女方的安全区域内。

网络编辑: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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