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台夜话 | 回忆录的局限
(本文首发于2021年5月6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朱又可
二十多年前我常参加创意写作集会,其中的一项工作是为写作新人“会诊”他们的作品。他们中有的已经在一部作品上花了不少精力,但仍不知所措,无法完成书稿。很多人的第一部作品都是回忆录,还有的不伦不类,既不是虚构也不是非虚构。而作者们常遇到的困惑是究竟把自己的书写成小说,还是写成自传。
遇到这种情况,我就告诉他们:长篇小说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有更大的想象和发挥的空间,你可以放入没有发生过的事物,可以创造人物,以把作品做得完整,然而回忆录则没有这样创造的空间,因为没有发生的事就不能写进书里。我常听到的回答是:“我要让人们知道这些事发生在我身上!”既然作者比作品更重要,我就无语了,那他们就只能写回忆录了。
其实,我还有更多的话要说,但觉得对写作新人还是不说为好。从实际方面看,回忆录通常会比小说更有销路,但会一阵风就过去,就是说存架的时间比较短。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陈玲玲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