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城乡合建房领证,宅基地改革试点再进一步

作为农民的住所,宅基地问题历来被十分谨慎地对待。宅基地从所有权和使用权“两权分立”,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从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转让,到可以在全县农民之间转让,从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宅基地建房,到城乡合作建房,并给合作建房发证,农民宅基地的权利逐渐增加,也更加清晰,农民的宅基地有望变成真正的财产,实现其市场价值。

责任编辑:陈斌

(IC PHOTO/图)

北京市民与河北承德市滦平县一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合建的房屋,日前领到了滦平县有关部门颁发的《合作建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鉴证书》。城市居民与农民在宅基地上合作建房得到官方承认并发证,是农村宅基地改革的一个突破。

据《承德日报》日前报道,滦平县有多家合作建房者都拿到了这个证书。在合作建房模式中,建房资金由城市居民提供,用地则由是农民的宅基地。房屋建成后,“在保证农宅性质不变且尊重社员意愿、满足农户居住的前提下,合建资格人有权享有剩余部分的财产处置分红和经营分红。合建出资人享有其他未利用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也就是说,建成的房屋,一部分留给农民居住,其余的部分,出资的市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而农民也有权就这部分权益获得分红。这有点像城市的“共有产权房”,出资的市民就像在农民宅基地上盖房的开发商,除了要给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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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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