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

2021819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创建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地区,并拟定全国不超过150个示范县(市、区、旗)。

《通知》明确,创建活动以县(市、区、旗)及直辖市的区(县)为主要对象,突出政治标准和创建质量,通过自愿申报、初步推荐、全面创建、省级评价、评估核实、公示命名的六步流程,于20225月底前完成首次命名,且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

根据民政部要求,各地要把示范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重点,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创建,并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设立公益岗位、设立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渠道强化工作能力建设。

此外,示范创建工作还设有涉及儿童性侵害、拐卖、孤儿保障等内容的负面工作清单项,建立退出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每年按比例抽查复核,对工作不达标或发生重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或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取消其示范称号,确保示范创建活动的权威性、影响力和示范作用。

内容源自民政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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