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盗窃在押人员钱款9万余元,获刑3年3个月

被害人的代理律师认为判决过轻,准备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1年9月15日,江西省丰城市法院对江西奉新民警陈龙盗刷在押人员存款一案进行一审宣判:陈龙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019年8月,江西奉新人罗细妹因涉嫌一起涉黑案件,被奉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手机等财产被扣押。之后,她的微信账号却在当地超市、鞋店、美妆店等地出现消费记录,多张银行卡存款被转移至微信,金额累计9万元,其中已消费35853元。

在发现罗细妹的银行卡资金异常后,其亲属立即报案。警察陈龙于2020年9月11日被高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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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考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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