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0万捐款事件”是企业家被冤还是村干部侵占集体财产,真相应进一步挖掘

“男子4300万元捐款被街道转走反被起诉逼捐”事件存在不少争议和疑点,需要进一步挖掘事实真相。

责任编辑:陈斌

(小尘4x/图)

近日,一则“男子4300万元捐款被街道转走反被起诉逼捐”的消息在社交媒体疯传。就在网友们纷纷谴责街道办的时候,又有人提出,这个所谓的“慈善家”“企业家”,其实是侵吞集体资产的坏人。事实真相到底如何,需要更多调查才能澄清。而在真相大白之前,网友不必着急站队。

据津云新媒体旗下社媒账号日前报道,山东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新牟里村农民企业家常宗琳去世前留下遗嘱,财产由儿子常德及姐妹继承,并留下遗愿希望拿出部分钱款成立扶贫基金。常德后来出售了继承的部分公司股权,并承诺将15.92%的收益成立“常宗琳福利基金”,用于改善村民的生活。后来常德宁海街道办签订协议,在银行开立共管账户,用于设立基金会。协议签订后,常德把4300多万元存入了共管账户。但一年后扶贫基金仍没有下文,账户中的4300多万元却被街道办转走。常德向法院起诉街道办私刻其私人印章,违反约定将款项转走。但两审法院都判其败诉。而新牟里村村委会反诉其实际捐款数额远少于其当初的承诺,要求补足2855万元。这一反诉得到了法院支持,因为没有履行这一判决,常德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其名下的房产也被查封和拍卖。

报道一出,很快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不少网友,包括知名大V在内,纷纷谴责街道办、村委会见财起意,违反约定私分了巨额善款。而村委会提讼逼捐,竟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不过,很快有网友提供了故事的另一个版本:常宗琳是新牟里村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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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秦莉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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