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台夜话丨写作与收入

(本文首发于2021年12月23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邢人俨

多年来我一直教书,对教书有比较复杂的感情。必须承认,不管人们怎样鼓吹创意写作好处多多,本质上这个专业帮助解决了作家们的饭碗问题,当然也能多少满足学生们的创作欲望。 (ICphoto/图)

2016年仲夏我在波士顿北郊见到了人民大学创意写作班的研究生们,和他们聊起来。我们谈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郑小驴问起美国作家的收入情况,几位女生嘘他不该提到钱,仿佛这是令人尴尬的话题。我说这很正常,其实契诃夫就说过他写作是为了赚钱,赚很多钱。但他写作从不偷工减料,每一个卢布都挣得辛苦。作家的收入是写作生涯中的重要部分,应该认真讨论。

赛缪尔·约翰孙(1709-1784)在这方面有过经典的论述:“除非傻瓜,没有人不是为了钱写作。”本质上,写作就是卖文为生,是作家们的生存之道,最好面对,尽量说透。在西方著书的作家必须要有代理人,要付给其佣金,一般是所代表的作品的收入的15%。出版商是企业家,总是千方百计保护自己的利益,常常占作家的便宜,加上出版界的术语和行规令人摸不清头脑,所以作家需要代理人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对于新秀作家,出版商常常要签下两本书的合同。在很多人眼里这是双赢的生意:作者的头两本书都有了出版的着落,而出版社没出高价就同时买下了两本书。很多青年作家都渴望签双书合同,好让自己刚开始的写作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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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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