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梁爱诗:任何香港市民都不希望有立法权的人损害香港利益

“任何市民都不希望有立法权的人去损害香港的利益,损害他们的利益,损害香港法律稳定。”日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前司长、现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非官守委员梁爱诗在其香港办公室接受了南方报业记者专访,畅谈香港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次立法会选举。

满头白发,一身淡雅的装扮,已年过八旬的梁爱诗脸上总是挂着温和的笑容,让人感到亲近。但只要一谈及有关香港的法治话题,她又会一秒恢复到法律坚定的捍卫者,用逻辑清晰的干练语言,为来者阐述个中关窍。

出生于1939年的梁爱诗,未满30岁就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成为当时全港16名女律师之一。彼时,香港社会妇女地位不高,梁爱诗在1975年发起成立香港女律师协会,1978年又担任国际法律妇女协会香港区主席,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争取合法权益,因而开始进入公众视野。

香港回归后,梁爱诗成为香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也是香港首位华人律政司司长。在她主持律政司8年的两届任期内,香港平稳度过了回归初期两种不同法律体系的磨合期,其间她也于2002年7月获颁授大紫荆勋章。

2019年,香港经历“黑暴”。梁爱诗认为,这场风波也把香港过去潜伏的一些敏感问题以及法律漏洞激发了出来,有必要在法律上做出相应调整,堵住漏洞,让香港发展得更稳健。中央通过两大举措,订立香港国安法、主导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才让香港社会回归正轨。在她看来,香港政治体制发展方向一直没有变,完善选举制度后的立法会依然可以容纳多元化声音。

谈制度

完善选举制度让香港

重回“一国两制”正轨

南方报业: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在您看来,为什么要完善选举制度,这对促进香港民主进程稳健发展有什么作用?

梁爱诗:首先我不会称那些反对派人士为民主人士。我相信民主始终是为了人民生活更好,如果反对派只会捣乱,那么他们不可以被称为民主人士,他们所鼓吹的制度也不可以被称作民主制度。

香港政治体制设计的初衷一直没有变。在1990年3月2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宪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先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草案的时候,他对于香港的政治体制已作出了说明。他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要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要从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出发,以保障香港的稳定繁荣为目的。”他特别强调的是,“必须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也就是说应该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他又说:“既保持原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渐进地逐步发展适合香港情况的民主制度。”

政治体制运作有行不通的情况,就需要修改。我们对行政和立法关系的设计是互相配合、相互制衡,但之前做不到。反对派阻止立法会的正常运作、试图瘫痪政府。选举制度有漏洞,须做出调整。

南方报业:您认为这是否也说明,特区政府当时对于立法会里的负面因素,已经无法依法制约?

梁爱诗:当时有很多因素。2019年“修例风波”社会骚乱时,甚至出现了有人试图“揽炒夺权”等必须采取措施制止的情况。可以清楚看到,背后有外国势力干预,有人企图分裂国家、颠覆政权。

经过2019年,大家都知道不行动起来让社会回到正轨不行了,需要在法律上做出相对应的措施。所以当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和主导完善选举制度时,市民是接受的。

“爱国者治港”是最基本的要求,即不要将权力交给损害香港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的人。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利用得好会造福人民,如果利用得不好会损害人民的利益。所以完善后的选举制度能够将香港带回“一国两制”的正轨,之后继续前行。

谈法律

“爱国者治港”

不是一个空洞名词

南方报业:您认为这次完善选举制度,是弥补了旧制度的哪些缺失?

梁爱诗:以前如果立法会的议员有违法的行为,只能经过2/3的议员通过谴责案后宣告他丧失议员资格。但是具体却很难实现,因为只要超1/3的议员“抱团”,谴责就无法通过。

现在这一方面缺失得到修补,是非常重要的。新的规定不仅要求他在参选的时候符合资格,他在职期间的任何时间如果被发现违反誓言,不拥护基本法和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政司司长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判定其丧失资格。

南方报业:中央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和主导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对立法会里的多元化声音是否有影响?

梁爱诗:法律的修订并不是说不准不同意见的人进入立法会参与政事,任何市民都不希望有立法权的人去损害香港的利益,损害他们的利益,损害香港法律稳定。所以这个法律的目的不是限制发表政见,仍然可以批评政府,但不可以有颠覆政权的言论和行为,不可以分裂国家,这都有清晰的界定。

南方报业:在法律的层面上您是专家,目前香港法律对于爱国是否也有一个标准?

梁爱诗:个别人可能认为“爱国者治港”是一个比较空洞的口号,其实不是。早在1984年,邓小平先生接见香港访问团的时候就解释过什么是“爱国者”,即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但这是需要用法律来落实的。其实早年在有候任议员破坏宣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作出法律解释。去年订立的香港国安法更加清楚写到,香港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后,香港特区政府修订了《释义及通则条例》3AA条,解释了什么是拥护《基本法》、什么是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一一列出清单,包括需要做什么,例如需要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主权,拥护“一国两制”原则的落实;以及不可以做什么,例如不可以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

所以“爱国者治港”不是一个空洞的名词,在事实和法律依据中有立体的结构。

谈未来

最重要是

共同为香港服务

南方报业:您作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非官守委员,能否介绍一下资格审查的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

梁爱诗:简单来说,一个候选人需要符合很多资格。例如年岁是否足够,是否拥有居留权;又譬如是否是公务员,因为公务员不可以参选;当然还要考虑其有没有刑事犯罪的记录。这些都是原本法律有规定的。

完善选举制度后,这次新加的标准就是要考虑他是否符合“爱国者治港”这个原则,即是说他是否拥护基本法,是否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个人的言行,包括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我们都会考虑。如果发现有情况,我们也会给机会让他解释。

以前资格审查制度有个弊端是,能否获得参选资格完全是由选举主任决定,而不同的选举主任的“尺度”未必一致。现在统一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遵循相关法律,经过讨论决定的,所以标准比较一致,对参选人也比较公平。

南方报业:在您看来,这次立法会选举有什么新变化?你对新一届立法会有怎样的期望?

梁爱诗:我留意到这次参选的候选人水平都很高,而且他们是通过公平竞争来当选的,这也要求他们有很好的素质。候选人身份的多样性,也能表明此次选举达到了均衡参与的目标,有广泛的代表性。总体来看,这次选举比较公平,是有改进的。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大家要有同一理念,即共同为香港服务、为市民服务。如果大家的理念是一致的,并不是想处处阻碍行政机关施政,行政机关和立法能够相互配合、相互制衡,这是符合制度的设计理念。

我相信他们往后能够做的事以及能够发挥的作用会大很多,未来的立法和审议程序会顺畅很多。

(来源:南方日报、南方网)

网络编辑: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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