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题上热搜,商品房公摊面积存废争论再起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认为,公摊包括哪些,如何计算,比例是什么,购房者均无法得知。除此之外,购房者事实上无法对公摊及套内面积提出异议。

一些建筑界人士也表达过对保留公摊面积的反对。罗宝阁认为,以套内面积计算售价能让住宅实际使用面积、物业及采暖的计费模式公开透明,这关系到业主的利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员赵秀池则明确表示反对取消公摊面积。在她看来,当下的公摊面积比较透明,购房合同中都有标明公摊面积,附件中还有公摊的具体组成部分。

住建部已于2014年会同原工商总局发布《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可自由按套、按套内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或双方约定的方式计价。

责任编辑:何海宁

商品房公摊面积的存废争论,已多次上过全国两会。 (视觉中国/图)

又一次,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的提案被提交至两会。

2022年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洪洋提案提及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该话题迅速升至微博热搜榜第一,引发广泛讨论。

事实上,取消商品房公摊的建议与提案已然是历年两会的“老面孔”。据新华社报道,早在2011年,全国人大代表林燚就曾建议取消公摊面积,与国际接轨;2016年,全国人大代表柳树林再次提出,公摊面积非常不透明,其中有很多猫腻。他建议,国家应明确商品房出售时按套内面积计量;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更是在2019、2021两年都提案取消公摊;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资阳市副市长刘廷安则建议保留公摊,但应对现行公摊政策与规定做出改变。

时至今日,国家相关部门并未新出台调整商品房公摊面积规定的政策。

为此,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建筑专家,梳理其建议提案材料,试图呈现废除、改变及维持现行公摊政策的争论及背后的原因。

代表委员谈公摊里的“坑”

最初,周世虹对于商品房公摊面积的思索,来源于他作为律师经手的多起商品房纠纷案件。

周世虹说,因公摊面积引起的纠纷,在多年前便已经非常普遍。许多类似纠纷中,购房者并不认可开发商所声称的公摊面积。“买了一百平方的房子,但实际上一看就觉得比自己想象得要小多了。”他说。

公摊,即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根据《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另外,公有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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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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