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首次审议,能否成破解执行难的利器?丨快评

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规定,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成交不动产,或者以不动产抵债的, 应当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也就是说法院必须负责腾退法拍房并交给拍到的人,再也不能只给个过户证明就算。

责任编辑:陈斌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民事诉讼执行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胜诉的诉讼人,也影响了公众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信心。202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为系统解决这一问题带来曙光。

判决没有履行,公平正义就没有实现。这一专门法律能否成为法院执行民事判决的尚方宝剑?

执行难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是缺少完善的强制执行法。目前,法院执行民事司法文书所依据的,只有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中仅有的4章35个法条,这些法条只对执行做了大致的规定,很多问题没有明确,尤其是缺乏有强制力的规定。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如何处置,往往依赖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比如现在普遍采用的对其“限制高消费令”,其实是最高法2010年通过司法解释设立的,民诉法中只规定了限制出境以及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俗称的“老赖名单”),以及“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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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有晴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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