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像余秀华一样敢爱敢恨,也希望她平安快乐
7月6日晚,诗人余秀华在微博发文称被家暴,“他还是打了我”、“抽了我上百个耳光”,7月7日凌晨接受上游新闻采访,称“要出去躲躲”。引发热议。
今年2月14日,余秀华在微博宣告恋爱:“像爱护公共财产一样爱护男朋友。”随后两人在油菜花地前荡秋千,他给她种下99朵玫瑰……32岁养蜂人和46岁的女诗人的恋爱被无数网友祝福。
5个月后的7月5日,余秀华直播中与杨槠策发生激烈争吵,余秀华说,“你掐我脖子,你打我。你打我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播。”杨槠策则说,“我打你,我从哪里打你?你说别人我都受的了,你说我女儿是XX我受不了。你哪里都好,你有文学的天赋,你不应该骂人,你不应该爆粗口,不应该说脏话”。
7月7日早上妇联回应目前余秀华情绪稳定,暂无其他诉求。
余秀华的才华、性情、名气与其不寻常的情感经历,让整件事备受关注。不幸的故事让我们警惕人性的弱点,收起虚妄的幻想,反思自身的过失。
目前事实仍未完全厘清,我们整理了网友不同角度的看法供大家参考。但无论如何,请收起对不幸者的嘲笑吧。受谴责的,应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
@叶三
并不担心余秀华,也并不唏嘘。对于这样怒放、充沛、刚强,自说自话又中气十足的生命,我们就安静做个旁观者便好。能得以一观已是有缘有幸。
当然,如果她振臂一呼,我愿随她踏平神农架——“他回神农架了”这个表述,分外猥琐滑稽,看着笑了起来。
@小雨迷人不眨眼
余秀华说“你播我最丑的一面,你说我爱我”,真的看得太难过了,想起来有一次回老家邋邋遢遢看电视,我妈照了一串照片发家庭群里,炫耀我回老家的孝顺,照片里我穿着睡衣乱七八糟地坐沙发上,那只是程度非常低的毫无准备的“泄丑”,但都让我非常不适,这种羞耻经历过一次的人都会懂。
更何况余秀华老师是一个行动受阻、很可能当下无法制止对方直播的人,她又那么爱美和高自尊,在家吵架时毫无准备、措手不及地被最信任的人用摄像机对着,故意让她在镜头前面情绪激动,制造撒泼的画面再反过来假装受害者,男的这一套用得太熟练,也太知道怎么显得对方撒泼而自己无辜和置身事外。
用朋友的话说,这是亲密关系里的恐怖袭击,想不到比这更恶劣的对待一个公众人物和一个女性的方法了,他无所谓,不在乎,但他知道怎么摧毁你最在乎和最珍贵的东西。
@思路花雨-_-
二婚面临的问题不单单是两个人的相处,还有孩子间的相处,继父母和孩子的相处,且行且珍惜吧!至于说百十个耳光是否真实,不做评论。
@河森堡
以我在微博上的观察,一个人除非有具体诉求,否则最好避免当众倾诉自己的不幸,因为这么做只会获得一些暂时的宽慰,但同时也将带来长久的挖苦和借题发挥。
任何一个被舆论洗礼过的人都会明白这样一番道理:“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但真有无缘无故的恨。
@黄小妖
余秀华非常非常值得爱,但大多数中国男人缺乏爱她的“能力”,这是一种更严重的残疾。
欣赏她的先锋,承受她的名气并不难,难的是接纳她的身体。这里大多数男的没有经历过什么爱的教育,也很难有什么基于爱的反思,你很难指望一个扎根于此的男性如何连根拔起去重建一种单纯和伟大的爱。大多数的情况是,想红又自卑,既能图个不顾一切爱人的好名声,让自己以女诗人绯闻男友的方式留名,还能在隐秘的亲密关系里借助女方对身体缺陷的自卑拿捏对方。
而作为一个女人,接受因为身体缺陷很难被国男“爱”这件事也许会感到十分残酷,但这同样昭示了另两个事实:美丽的女人单纯因为美丽被爱同样是一种和男性弱点的交换,在期待高纯度“真爱”这个事儿上,所有女人都像傻子;但这种“傻”并不是什么错,爱是人间至纯至善的好物,大多数男人不配拥有,这是他们的可悲。
@刘哥心理
我认为余秀华应该离婚,这是最稳妥的自我保护方式,且能控制家暴事态的进一步发展:把人往死里打。体弱多病的余秀华,无论是对小丈夫以体力抗衡,还是号召和呼吁舆论支援,拟或是求助于当地妇联组织帮助,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这是因为,余秀华同小丈夫的婚姻,同其他夫妇的家暴没有可比性。因而也不能使用惯例:让对方认个错,下个保证就将家暴事件告一段落。因为你输不起,且地处深山逃生难。另外余秀华对配偶精神的需求高,她更加难以承受新婚不久的家暴。她若在婚内寻求舆论谴责对方,就会激怒小丈夫,后果不堪设想:因为舆论是把双刃剑,伤别人也伤自己。
@叶璇
不论男女,如果打人那肯定不行啊,必须坚持到底追究责任。为了暴力的低级的人而崩溃不值当,生命的价值远远高于被这种人困扰,比如做一个勇敢强大的示范给孩子们。人生有很多种活法,最Low的一种是活在别人的看法里。
@离婚律师张丽珍
我们常说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不是一句口号。有了一次的动手,如果被轻易原谅,对方心底的想法可能会是“反正也没什么后果,下次还可以用暴力解决问题。”这回让他觉得暴力可以让受害者听话、暴力很好用……所以我经常说,忍让只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保护好自己,勇敢离开不健康的关系,才是正确的方法。
对于家暴行为,一定要收集充分的证据。另外,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了充分的证据,就可以起诉离婚了,家暴是法定判离情形,法院会支持的。同时,被家暴者还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首读在线
愤怒出诗人。
@孙旭阳
这场悲剧,对一般人的启示是,以思想或身体悦人,都要公平交易,还必须警惕那些没钱又没色,只会跪舔的人。
@后自愈
不要因为她说了“他对我很好”就苛责她。
@梦中说梦-
记得她之前说过"我老,我残废,所以当一个人对我好的时候,我该全力以赴。我只是希望我还在的时候,他能多搞点钱,他的日子还长着。″善良又通透,结局依然不堪。幸好只是一段感情的结局。
还是很喜欢她,又粗粝又温柔,俗气疯傻的农妇偏有天赋惊人的诗心。总觉得在某些方面很萧红。
祝福她此后内心获得宁静,对外始终生猛,让敌人恨得牙痒却又无可奈何。
@笙畅
家暴不可取,祝余老师单身快乐!
最后,如果你也处在一段被控制、侮辱、凌虐、暴力的关系中,记得:第一步是赶快逃离。
家暴不是“家务事”,全社会都应“零容忍”!
1. 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
婚恋自由,情如饮水冷暖自知,对个人选择,我们不应多加苛责。但发生在家门里的违法行为,同样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婚姻不是乌托邦,当遇到家暴,也要拥有止损的勇气和退出的自由。
2. 法治中国,一个也不能少。
家暴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谴责、抵制、发现、惩处、救助。经济发展水平、乡风民俗也不是家暴的“挡箭牌”。被声讨追责的是“家暴”,而不是哪一个地区、哪一个民族。
3. 错的永远是施暴者,不是受害者。
被家暴不敢说的原因很复杂,如何避免、走出家暴受害者在亲密关系之中的“习得性无助”,需要全社会的援手和共识。我们的确不能盲目出发,但也不该由此否定一切“诗和远方”的美好愿望。与其嘲笑,不如敏锐关注,不如热心帮助!
最后想对每一位勇敢生活的女性说,请不要放弃爱自己的权利,你值得一切美好!
网络编辑:柔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