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培根随笔》有感|高中组二等奖

作者:李召依 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

南方周末第二届“阅读新火种”中学生读后感征文活动

奖项:高中组二等奖

作者:李召依

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

指导老师:黄琼

阅读这本书,是一段很煎熬的经历。初读时,我觉得有如醍醐灌顶,但更有种似懂非懂的感觉;第二遍圈圈画画,列行文思路,却又觉得文章中似乎有逻辑的紊乱,但我认为这个念头太过荒诞而自我否定;第三遍薅着头发一字一词地“啃”下来,更深切地领悟到其思想的宏大悠远之处,也惊讶地发现,逻辑确有令人费解之处。

最令人困惑的是文章的结构。“随笔”的英文表达是“essay”,其不同于常见的议论文,虽然两者同样具有议论性,但随笔相对而言更具有弹性,对文章结构的紧凑与缜密要求相对较低。如在《论真理》中,开篇以彼拉多的问题“何谓真理”引入,但是全文都没有正面回答过“何谓真理”,而是在探讨真理与谎言的作用、人们对二者的看法以及真理的重要性。而其结尾则点名了说谎的邪恶,异于常见的首尾呼应,重申主旨等手法,也并未对全文的论述做一个总结或者进行升华。这貌似与文题《论真理》不符,但是从内理看,作者又行云流水地从神学、哲学和世俗事务上谈论了真理。相较于议论文的规整或严谨,培根的随笔更具一种“随心所欲”,而这不仅仅体现在他的文章结构上,也体现在他的思辨,语言上。

当作者在表达概括性的、较核心的观点或者在文章中作连接作用的句子时,都会使用较为朴素的论述语言,如“谎言之所以博得人们的欢心,并不仅仅是在于,人们在发现真理的过程中会遇到困难和需要作出努力,也不仅仅是在于,真理一旦找到,也就对人们的思想施加了影响,而是在于,人们对谎言自身有一种天生的、尽管是堕落的爱。”这句话第一段是大多数人对“谎言博得欢心”的浅层理解,第二段是作者前文论述真理会“束缚”人们思想的总结,第三段是作者下文针对探讨的问题。我认为这类语句的确不需要使用多么华丽的语言,因为他们是需要我们往下钻的。人们为什么对谎言有天生的爱?因为谎言有修饰作用。那么为什么人们天生不爱真理?因为真理不随主观意志改变,具有主观层面上的局限性,而谎言较其更具有延展性。那我们还需要真理吗?需要。为什么?当我仅有这句话进行如上挖掘时,我发现这恰恰就是这篇文章的行文思路。这时我又不得不驳回自己之前的观点,惊叹于作者的思维之缜密与语言之精准了。

书中的论证手法多为比喻论证、举例论证、引用论证。我们可以透过比喻论证中窥探到作者的生活,如“真理是赤裸裸而不加掩饰的目光,这种日光中上演假面剧、哑剧和世上的凯旋式,远不及在烛光中壮观和高雅。也许真理可以和珍珠同价……”注意到其中的喻体“珍珠”“假面剧”,不难看出作者(至少曾经)身份尊贵,“假面剧”也令我联想到了作者所创的假面剧《娱乐讨论会》。举例论证和引用论证则是将作者的渊博展现得淋漓尽致,使我对文中多次引用的《圣经》以及有关古罗马和古希腊的文学作品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而我最喜欢的,则是其在行文间隙处流露出的“俏皮”。这种“俏皮”有时令我恼怒,例如作者对“人们为什么不喜欢谎言”的回答——“不过我也说不出个所以来”;有时也令人忍俊不禁,如《论死亡》结尾的“同一个人——死了就有人爱了”。最有趣的是作者引用时使用的称谓。当作者引述他人的话时,他不常直呼其名,而是用“有一句话说”“有一位……”。甚至在《论结婚与独身》中,他对泰利斯的描述为“然而却有一个人,对于人应该什么时候结婚这一问题,他回答道……而他被认为是那些聪明的人当中的一员。”不难看出他语气中暗含的嘲讽。更值得探讨的是,当被引用者的身份兼具哲学家和诗人时,作者对两种身份的选择,往往表现出他对不同人性质的某种倾向。作者曾言“诗歌是谎言的幻影”,这至少表示作者对“诗歌”和“哲学”必然是抱有截然不同的看法的。卢克莱修是古罗马诗人、哲学家,但是作者把他称为“一位为一个学派增添光彩的诗人”。塞内加是一位古罗马哲学家,政治家,剧作家,而作者为他写下“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是一个人仅以哲学家和凡人的身份说的。”对于作者而言,诗人,哲学家,凡人的身份到底代表什么?我也说不出个所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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