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公布,“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一个地方罚没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与营商环境,总体而言是负相关的。如果一个地方罚没收入比重过高,却自夸营商环境好,恐怕就难以让人信服。在某种程度上,这一比例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指标,大音希声,胜过一切甘辞美言,强于各种自卖自夸。在这个意义上,国务院本次公布“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把政策目标定位优化营商环境,是非常精准的。

责任编辑:辛省志

日前,国务院网站公布了“决定取消和调整的罚款事项目录”,包括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该政策目标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这一决定,源于2022年7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这两个文件旨在“着力破解执法简单粗暴、乱收费乱罚款等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具体看这些决定取消或调整的罚款事项,一类是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查验的,要求必须随身携带纸质证明本来就显得多此一举,对不随身携带的行为进行罚款就显得不合时宜。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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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大山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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