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通缉犯赏金4元:用户在平台充值是个人消费、公益、非法集资还是诈骗?

“人民赏金”APP《用户充值须知》中写到,该平台将泪滴充值称为个人消费行为,不属于众筹、捐赠等行为。泪滴收入属于平台收入,其有权处理相关款项。有网友质疑:“人民赏金”向网友这样募集赏金,是否合法?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甚至诈骗?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一个名为欧阳志鹏的电诈犯罪嫌疑人引起网友关注,一张社媒截图显示:其通缉悬赏金额仅为4元,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张爱军的悬红却达到1万元。这张截图引发网友热议,许多人对如此之低的悬赏金额感到很好奇:这是搞笑么?或许此人是诈骗团伙打扫宿舍卫生的?还有人调侃:当你感觉自己不受重视、没人在乎之时看看这个。

这是怎么回事呢?经多个媒体的调查,事情原委如下:

2022年6月9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2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人员,包括李琳、刘峰亮、欧阳志鹏、朱振奎等,但通缉令中并无悬赏金额。

那4元悬赏,是“人民赏金”APP众筹的金额,与公安部及其通缉令无关。截至2022年8月29日,对欧阳志鹏的悬赏已上涨到202元。

“人民赏金”由武汉鼎入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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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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