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寄丢贵重物品纠纷:顺丰,请守法丨快评

快递企业把贵重物品寄丢了,无论是遗失,还是失窃,都应该要么照实际价值赔偿,要么照保价金额赔偿,两者取最高值。两起纠纷应该适用民法典关于货运合同的法条。民法典第833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显然,第一起按照约定就是按照保价赔偿;第二起是按照市价赔偿。

责任编辑:辛省志

最近,媒体连续曝光了两起顺丰寄丢贵重物品而与客户发生赔偿纠纷的事件,结果都是客户得不到满意赔偿不得不求助于舆论。

一起是杭州的一位消费者小刘,通过顺丰同城把20克黄金快递到一位客户处,小刘按市价进行了保价,保价金额为8000元。但在取件一个多小时后,快递员便打电话称黄金丢了。次日,顺丰客服提出“愿意赔付2000元”。在公诸舆论后,顺丰按照8000元的保额全额“先行赔付”,随后“经过警方调查寻找和各方配合努力下”,遗失的黄金找回。

另一起是深圳的夏女士3月份花11000元买了一部iPhone13 Pro Max,从深圳寄给江苏的家人。因家人久未收到向顺丰询问时才被告知丢了,只能根据保价赔偿1000元。夏女士称下单时未注意到保价金额,不接受此赔偿。顺丰目前把赔偿加到2500元,夏女士仍表示不能接受。值得注意的是,5月下旬,夏女士发现这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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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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