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纪检干部陆勇: 吃下容错 “定心丸”,5年30人免追责 丨我这十年

“哪些错误可以犯、哪些错误不能犯,哪些责任可以免、哪些责任必须担,都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

(本文首发于2022年10月13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钱昊平

澄江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陆勇。 (农健/图)

几年之后,云南省澄江市(县级市,由玉溪代管)住建局某领导被提拔了。2019年,因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该领导曾被问责。

被问责后还能被提拔,这与澄江自2016年4月起实行的容错免责机制有关。澄江规定,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主观上为公为民,客观上勤勉尽责,但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等11种情形,都可以申请容错免责。

48岁的陆勇是澄江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他介绍,被问责不久,住建局这位领导就申请了“容错免责”,澄江县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了该申请。这也意味着,之前的“过错”将不再影响对方的考核和提拔。如今,对方已经成了处级干部。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多次强调“容错免责”,2016年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了“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2017年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再次指出,建立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2017年至今,澄江已有近三十名干部被容错免责。在陆勇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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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佳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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