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奖吹哨人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既要鼓励举报也要慎用举报丨快评

一是所举报的内容,必须是确实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虚假的举报,不仅会浪费行政监管资源,还会严重妨碍被举报公司的正常运转,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如果举报线索经过调查,证实是诬告陷害,举报人也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必要的话,可以诬告陷害罪处置。其信息也不应再被保护,以便被诬告陷害的公司以及因此受损的投资人对其进行民事索赔。二是举报本身是把双刃剑,不应该被滥用。滥用举报,会破坏人们之间的信任。如果公司内部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都有可能被举报受理,那么同事之间就会丧失最基本的信任。像公司财务造假欺骗投资人这样的恶劣行为,适用举报就是合理的。

总之,慎用举报,避免其激发人性之恶,也是必要的。

责任编辑:陈斌

证券市场造假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而举报是发现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把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提高一倍,能否有效鼓励更多内部知情人员及时吹哨?

证监会官网日前发布通知,就《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比此前的“暂行规定”,新规定最重要的修改是提高了举报奖励额度。根据新规定,奖励金额仍然是罚没款金额的1%,但最高限额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者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线索,最高奖金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内部知情人员提供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的,最高奖励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

最高奖金限额翻番,甚至提高2倍,看起来是大手笔。但与违法行为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及罚没款相比,还是太低。最高120万元的奖励,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鼓励内部人举报的作用,仍有待观察。

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可能给二级市场投资人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以最近被查处的紫晶存储造假上市案为例,该公司通过财务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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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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