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文”的本质是什么?从美英司法成本走高说起

司法有效性的基础是信任和共识,就像维京人和阿米什人的社区,他们法律有效性是基于以下逻辑:1.“我们”,人民,仅指社区里的人,且2. 这些人认可并愿意遵守已经形成的法律,且3.愿意接受社区法庭形成的判决,否则4.就离开社区(驱逐、绝罚等)。

责任编辑:陈斌

“小作文”是最近一两年兴起于中文互联网的一个“新词”。与传统上由八卦小报撰写的花边新闻不同,它通常由当事人自己撰写。“小作文”不在乎文法、措辞,甚至在一开始多是夫妻婆媳男女朋友反目、好友阋墙之类的新奇戏码,但传播能力却远非传统八卦可及。

再后来,人们开始把更多未经严格验证的、来自其他领域的短篇“传说”也归为“小作文”之列,影响的范围也逐渐从鸡飞狗跳的人情世故升级到其他领域——比如资本市场的“小作文行情”等。在一般意义上,这个词更偏向于贬义。

“小作文”并非唯一新兴的传播方式。早在几年前,社交媒体上盛行的meme、me too等符号化传播与它并无实质区别,都可以视为社群/私人的舆论审判工具,通常是为了让被审判者在正式的法律审判之外受到社会性惩罚,甚至达到“社死”的效果。

这其实涉及国家规范、社会规范的互动和运行问题。

美英趋势:走司法程序的成本越来越高

2017年,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发布一份调查报告指出,“美国每年发生的暴力犯罪和财产犯罪案件中,只有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案件会向警方报案。” 报告以2015年的统计为例,全美只有46%的暴力犯罪和19%的财产犯罪案件在向警方报案后被结案(cleared),即有当事人被捕并审判。

这意味着,暴力犯罪只有21%的概率会被起诉,而财产犯罪更是只有6.5%的起诉概率。这即是说,在被起诉的罪案中,只有少数人真的受到了审判,而超过97%的州和联邦刑事案件都是以认罪协议告终的。

图表来源:https://www.pewresearch.org/fact-tank/2017/03/01/most-violent-and-property-crimes-in-the-u-s-go-unsolved/

在影视剧里,观众经常可以看到当事人在律师的撮合下达成认罪协议的桥段,这与皮尤的统计结果也是吻合的。美国这一司法实践时常被媒体批评为对富人有利,有权有势者拿钱买命、肆意犯罪等等。但如果原因果真这般不堪,为何它仍能运行多年而没被废止呢?

实际上,根据学者的研究,美国发生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平均至少要花费1万美元来打官司,并且从排队等待开庭审理到案件了结很可能需要花费好几年时间,这些货币成本和等待过程的机会成本可以说是非常巨大的。

因此,一般的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往往不愿意走司法程序,即使走了,也往往是以某种和解协议而告终,以至于只有1.2%的民事案件以陪审团的审判告终。问题是,在1936年,这一比例高达20%,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内,下降了90%以上。

事实上,这一现象由来已久。自1840年代至今,美国的人均民事诉讼率一直都在下降。比如有一项研究指出,美国民事诉讼案件的起诉率自1840年顶峰时的36%(约1.2万起)已下降到1970年代的不足18%(小于6000起)。

图表来源:同注释3.

不光美国如此,英国也是。在维多利亚时代,英国的人均民事案件率是现代英国的10倍之多,说明英国人也不愿意通过正式的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了。

虽然出现这种情况的历史原因可能非常复杂,但学者通常认为,由于近现代社会人际往来更频繁、契约关系更复杂,由国家垄断的司法程序不得不越来越精密、越来越复杂、越来越臃肿而低效,这导致人们试图通过国家裁决寻求正义的总体成本已几乎难以承受;同时,越来越厚的文本文件导致普通人获取相关知识的可能性越来越低——法律经济学把这一现象叫做法律实践的“低可用性”(unaccessible)。

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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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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