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修改,宜考虑法院利益冲突、实质保障当事人再审诉权丨快评

(本文首发于2023年1月5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恺辰

近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随后修正草案公开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全国人大官网公布的修正草案,这两大诉讼法都涉及的修正之处,是对部分案件的再审管辖法院做了修改。根据现行的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按照这一规定,如果生效判决、裁定是高级法院作出的,那么可以向最高法申请再审。而如果修正草案获得通过,这类案件今后原则上只能向原审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只有两种特定情况下才可以向最高法申请再审。

这是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改革的内容之一。根据改革目标,四级法院的定位:基层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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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佳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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