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令禁止未成年人进KTV是误读:应避免过度保护误区,“别小看孩子”丨快评

未成年人总归是需要长大成人的,不可能一直处于“无菌环境”之中,也不可能始终将他们关在家长的金丝鸟笼里保护得面面俱到。事实上,“不要小看孩子”早就是教育学的共识,至少不应过度贬低乃至否定未成年人自我管理、明辨是非的能力。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比起以往显然是更快而不是更慢了, 

责任编辑:陈斌

一则“法律明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KTV”的新闻火了,这个有些耸人听闻的新闻标题也迅速传遍全网,带来了不小的讨论热度。相关报道引述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了“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有责任设立未成年人禁入或是限入标志,也理应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举报。

然而细审这则报道,其却颇有“标题党”之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非近日修订,最新一次的修订发生在2020年10月17日。此次修订将原先的72条增加到130条,但是被解释成“禁止未成年人进入KTV”的相应条款并非是这次加上的。

事实上,相应条款在2013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里就有出现,2020年10月17日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五十八条的条文对此并未有太大变动,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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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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