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杀人嫌犯”郭尚仁蒙冤39年平反,计划用补偿款还债养老

一份终止侦查决定书,让郭尚仁不再“挂”在案中,摆脱了“强奸杀人嫌犯”的身份。他收到一笔补偿款,先用于还债。“现在还一笔,我们心里就敞亮一点,我们高兴,收钱的人也高兴,高高兴兴过年。”妻子高知花说,一家人终于可以抬头做人了。

责任编辑:谭畅

2021年,郭尚仁与高知花在北京。 (受访者供图/图)

春节将至,2023年1月10日下午6点,刚踏上北京回老家的火车,高知花就接到了丈夫郭尚仁的电话:“政府还了自己清白,这么多年终于熬到头了。”高知花没忍住哭了出来,她感觉心里一下子就敞亮了,高兴得晚上一两点才睡着。

这是她盼了29年的消息——丈夫无罪。(相关报道详见《成为“强奸杀人嫌犯”妻子的28年》)

1月10日上午10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泥阳镇政府的一间会议室里坐满了人。徽县公安局向郭尚仁出具了终止侦查决定书:“我局办理的XXX(此处隐去受害人姓名)被杀案,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对郭尚仁的侦查。”落款日期为2023年1月9日。

这份终止侦查决定书意味着,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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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吴悠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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