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捐精猝死案:息事宁人助长“我闹我有理”心态丨快评

在本案中,基于人道主义酌情支付一定的费用本来意在“息事宁人”,郑某家属第一时间也接受了协议。但郑某家属并不满足于已经拿到的钱,对于赔偿金的要价越来越高,甚至冲到了一亿这样的数字,也编造了各种怪诞的阴谋情节,所以“息事宁人”的做法本身是值得反思的。

责任编辑:陈斌

随着“精子库告急”“多地倡议捐精”“提倡大学生捐精”等新闻出现,一则12年前的旧闻也重新进入公众视野:2011年的“中国首例捐精猝死案”。这则旧闻也引发了舆论场上有关“精尽人亡”“捐精有风险”乃至“卖精须谨慎”的讨论,值得关注。

案件的起因简单,演变却一波三折:华科大在读博士生郑某,在校方(华科大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以下简称“协和医院”)的倡导下自愿捐精,在11天内连续捐精5次,结果在第5次捐精时猝死。郑某家属与华科大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协和医院第二天达成协议,约定出于人道主义向郑某家属支付88000元费用,各方也履行了这一协议。

然而郑某家属事后声称不服,起诉要求增加赔偿额。一审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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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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