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浪费16只雪糕,火锅店被罚两千:公权介入道德领域应慎重丨快评

顾客付钱到饭店吃饭,买下了食物,就拥有了食物的所有权,如何处置,是顾客的权利。对浪费可以道德谴责,但公权力不宜以强制方式介入。

责任编辑:陈斌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对浪费食品行为进行了处罚,引起了争议。先是江苏南京一家酒店在一场会议后会议室留下了43瓶开封后没有喝完的饮用水,保洁员直接丢弃了,被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后来又有重庆渝北区一家火锅店因为顾客没有吃完的16只雪糕被市监局罚款2000元。

这些处罚公开后,都受到了很多批评。酒店开会,每人发一瓶瓶装水是正常的服务内容。顾客打开之后没有喝完,确实会造成浪费。但是,造成浪费的是开会的顾客,而不是酒店。站在酒店的角度,基于食品安全的考量,已经开封喝过一些的瓶装水,肯定不能再回收了,除了倒掉还能怎么处理呢?当然可以要求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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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明非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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