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涉老警示案例:护工虐老被判刑,老人网恋被骗超46万

近日,中国老龄协会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在京发布2022年度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警示教育案例,涉及老年人监护、婚姻彩礼、电信网络诈骗、非法获取个人信息、适老化改造、老龄金融理财等。

研究显示,2022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且裁判文书已公开的涉老案件总数为32.59万件,其中,民事案件32.38万件,占比99.34%;刑事案件2128件,占比0.65%;行政案件38件,占比0.01%。在此基础上,经相关专家学者评审,推选出2022年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警示教育案例。

看护人员扇耳光、拍打、踢踹老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当前,看护人员虐老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权益。

此次发布的一则案例显示,2022年4月,鲍某通过某家政信息服务中心介绍与雇主达成协议,看护身患一级智力残疾的老年人颜某,负责颜某的饮食起居等。2022年5月至6月,鲍某在看护颜某期间,明知颜某智力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多次以扇耳光、拍打、踢踹、拖把戳头部等方式虐待颜某。家人发现后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被告人鲍某以暴力方式虐待被看护的患病老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决被告人鲍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禁止鲍某在三年内从事看护及相关工作。

案例分析称,老年人因认知障碍、言语表达不清等原因,无法讲出受虐待的情况。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虐待老年人问题的关注,健全职业资格准入机制,制定家政行业规范。家政服务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素质。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一旦发现虐待情况,要善于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报警,维护好老年人权益。

冒充女性身份网恋,骗老人超46万元

随着网络与智能手机的普及,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互联网信息辨识能力不足和情感缺失、急需陪伴的心理,专门以网络婚恋诈骗老年人,不仅伤害了老年人的情感,还掏光了老年人的“钱袋子”。鉴于网络骗婚案件危害巨大,特别是独居老年群体已成为诈骗的重点对象。

2021年5月至9月间,李某通过某APP与陈某(系三级听力残疾人)网络聊天并添加微信好友,冒充女性身份以恋爱、结婚为名获取陈某的信任后,虚构母亲看病、做服装生意、结婚彩礼钱等事由,多次骗取陈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钱款共计46.8万元。2021年10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老年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赃款退还被害人,缴获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中国老龄协会提醒,家庭成员要正视老年人的情感诉求,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爱和陪伴。老年人在婚恋交友时要提高防骗意识,选择正规服务机构或线上平台,涉及钱款时要与子女、亲友沟通,发生纠纷或发现被骗时要及时保存证据。有关部门应建立严格的互联网监管制度,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加大防诈骗普法宣传的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利用工作便利,窃取老年人个人信息出售以获利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频遭泄露,对公民特别是老年人隐私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一则案例显示,自2020年5月开始,陈某利用在手机店上班的便利,在办理老年人开卡等业务时,获取许多老年人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再将其发给他人用于在网络平台注册新账户获取优惠券,每成功领取一次获利5元至10元不等。老年人由于对手机功能不熟悉,即使目睹陈某操作手机,对个人信息被盗用一事也毫无察觉。截至被查获之日,陈某共获利3888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的日常职责为零售、维修通讯器材及代办移动通信业务,其利用工作便利,窃取老年人个人信息出售以获利,该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追缴被告人陈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888元。

案例分析指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预防和惩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对智能化产品和应用的操作能力,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老年人应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切勿将手机等物品交予陌生人私自操作,防止泄露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纠纷,适老化改造法律依据需完善

当前,我国许多城市的老旧小区存在不适应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情况,适老化改造愈发紧迫。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推进适老化改造,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引发了一些矛盾。

一则案例显示,朱某等六名老年人与周某等四人均系某小区居民。由于单元楼没有电梯,在高层居住的老年人下楼困难,影响了生活质量。朱某等六人所在的单元7户业主共同出资给本单元安装电梯,并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备案得到批准,后周某等四人阻止电梯施工。朱某等六人遂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27000元。

案例分析认为,解决老年人下楼难工作体现了人文关怀精神,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原告方作为产权人有权委托施工,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周某等四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妨害行为;驳回原告六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外,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明确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的法律依据。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介入,有关当事人也要主动寻求协调或调解解决。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通过以案释法,弘扬邻里互助、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

网络编辑:明非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