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前婆婆索要10万带孙费,合理吗?从自由裁量权到家务补偿丨快评

在核心小家庭、各方权利意识高涨的背景下,当婚姻双方都要明算账的时候,法律与司法就应该不偏不倚,公正地给各方算清账、算好账,而不是和稀泥或玩“双标”。

责任编辑:辛省志

日前,“女子离婚遭婆婆索要10万带孙费”引发热议。2013年山东泰安,姚某与丈夫苏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苏某某,2021年两人离婚,婚姻存续期间,苏某常年在外工作,姚某也有工作,其间孩子的奶奶李某曾代为照看孩子。

2021年,李某将姚某诉至法院,以姚某承认由其照顾孩子,自己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及自己已经60周岁,常年抚养孙女应得到经济补偿为由,要求姚某支付10万元。宁阳县法院审理认为:现在双方婚姻关系虽已不再,但孩子与父母、祖辈的亲情仍在,不应将长辈的纠葛加注在孩子身上,还写下“判词”:爱幼护幼,不予支持。

这一判决引发了争议,赞的、弹的声音都很大。试想要是在二十年、三十年前,传统婚姻家庭价值观还占据主流的时候,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诉讼。二三十年弹指一挥间,婚姻家庭价值观就这样发生了巨变。现在是核心小家庭的时代,也是更讲法律的时代。

2021年元旦起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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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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