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25年后诉养子索赔:抚养权转让不能简单与“买卖儿童”划等号丨快评

在尊重自然法与民间习惯法的基础上,收养不仅仅是一项有利于儿童福利的善举,对生育率也多少有些助益。那些无意或无力养孩子的人除了堕胎与引产之外,又多了一项更人道的选择。其中,也许有中国未来的乔布斯。

责任编辑:辛省志

养父母起诉养子索要抚养费,法院该支持吗?澎湃新闻日前报道了一桩奇案。1996年,武冬青、武福枝夫妇收养了一男童武俊伟,从小视若珍宝,为他备婚房、出彩礼、买家具电器,使他结婚成家。后来双方产生矛盾,“一年多时间,彼此没有来往”。2021年,养父母将武俊伟告上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补偿抚养费及给他办婚事时的买车、彩礼等费用。

法院最后认定,武氏夫妇当年已有两个女儿,借收养关系收买儿童,收养行为自始无效,但念及原告养育之恩和经济付出,酌定被告给予经济补偿27万。

这个判决合理吗?市面上的一种观点认为,武氏夫妇的行为是“买卖儿童”,法院也说“收养行为自始无效”,武俊伟是受害者,为什么还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这里首先应该区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将儿童绑架、拐骗后再卖给别人,不排除卖给不法分子用于奴役、强迫卖淫或强迫乞讨等,可能儿童还会受到各种人身伤害。不过大多数人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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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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