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卑不亢”是历史产物,“爱有差等”才是人间常态

在儒家的“爱有差等”理念中,对家人都亲情淡薄的人,也不可能对朋友义薄云天,对“自己人”都横眉冷对、漠然置之的人,对外人也不可能有什么情真意切。如果有人对家人薄情寡义,对朋友却重情重义,那么对朋友的情义大概率是假的。如果有人对“自己人”都不好,那么对“外人”的种种优渥和礼遇必然是一种虚伪

(本文首发于2023年5月4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关于对待“在华外国人”态度的问题在网络上再度引发讨论。在讨论中频繁出现的一个词“不卑不亢”,至今仍被认为是国人与“在华外国人”交往中较为合适的通行做法,然而仔细考量这个词汇的语义和语境的变迁历史后不难发现,这个词汇和相关原则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卑不亢”本来并非是专门用来指导中国人和外国人之间的特殊原则,而是君子与人交往的原则。先贤朱之瑜在《答小宅生顺书十九首》说:“圣贤自有中正之道,不亢不卑,不骄不诌,何得如此也!”简言之“圣贤之道”即待人中正平和,既不谄媚,又不倨傲,举止得体,言语得当。用现代流行的话说就是“(君子)应当彬彬有礼地保持合适的社交距离”。

1840年后,传统伦理道德体系趋于瓦解的同时,形形色色的“洋人”涌入了中国社会,这些“外人”和“他者”的涌入,对瓦解中的伦理道德体系造成很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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