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司法官的“出路”丨法眼

司法官返聘制度毕竟只是一种设想,更加现实的出路是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但操作程序具体怎么走,有些地区还缺少配套的规定,以至于实践中无法操作,这就相当于将这条路堵死了,这也显然背离了意见的本意。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19年1月15日,杭州中院法官张书青(中) 在开庭之前。(人民视觉/图)

司法职业是一项专业属性很强的职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就被认为是最难的考试之一。

从事司法工作,仅有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拥有大量丰富的司法经验,担任员额法官、检察官就必须满足经验性条件,有些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入额的等待期平均达十年之久,这样一算真正能够独立办理案件的时间也就只有20年左右。

而目前人口平均寿命在不断延长,医疗健康条件逐年改善,退休司法官其实正是法律职业的黄金时期。

就像60岁的法学家正是出大成果的年纪、60岁的医生在看过足够多的疑难杂症之后,才能成为行业权威、名医。司法官同样也是经历了足够多的案件和疑难法律问题的处理之后,才能对司法规律有一个系统总结,才能对案件中反映的人性和社会问题有更加深刻的洞察,这是司法经验、人生阅历和知识储备的集合,不达到一定量的积累是实现不了的。

退休司法官其实正是十分成熟的法律专业人士,是社会的一笔宝贵财富。如何充分发挥退休司法官的作用?笔者有3个方面的建议。

建立返聘制度

返聘制度是退休制度的一种补充,在专业领域非常常见。退休作为以年龄划线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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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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