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等来二审开庭,“我就是承载单身冻卵议题的人”

作为全国“单身女性冻卵案”第一人,徐枣枣察觉到,相比四年前,关于冻卵的国内政策似乎处在一个更有利的环境。

“就算败诉了,也不会影响我继续关注这个议题,做这方面的倡议。”

责任编辑:谭畅

2023年5月9日,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二审开庭前,当事人徐枣枣接受媒体采访。 (受访者供图/图)

2023年5月9日下午,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庭审时长约两个小时,结果将择期宣判。

“二审争议的核心点与一审没有太大区别,还是在(医院方)有没有侵犯(原告)徐枣枣的一般人格权。”庭审结束后,徐枣枣的代理律师董晓莹说,二审强调了医院方是否对徐枣枣的身体权构成侵犯,原告方认为,“卵子是身体的一部分,使用它也是身体自主的权利。”

2018年底,当时30岁的徐枣枣被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拒绝提供冻卵服务,而后她以“一般人格权纠纷”案由,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医院停止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害,并为其提供冻卵服务。

2019年12月和2021年9月,该案先后两次开庭审理。2022年7月22日,徐枣枣收到一审判决书,医院方胜诉,徐枣枣败诉。一审法院认为,徐枣枣作为单身女性,在本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向北京妇产医院提出的冻卵服务要求,并非基于医疗目的,也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其以延迟生育为目的向北京妇产医院提出的冻卵服务要求,并不符合相关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单身冻卵”已成公共话题

原卫生部于2001年发布、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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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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