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妇20余年离婚获才5万家务补偿?媒体不应误导读者丨快评

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或利女分配,本已承认与补偿了女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家务。家务劳动补偿逻辑上是二次补偿。实质上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一个由头,给经济弱势方多分钱,由此创造了“全职主妇/主夫比在外工作挣钱者对家庭贡献更大”的逻辑。同不同意,大家可见仁见智。但已然损及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逻辑基础:双方算细账、逐项定价的前提是夫妻财产分立、各归各。

责任编辑:辛省志

刚刚过去的5.20当天,“女子当全职主妇20余年离婚获5万劳补”上了热搜,“20余年+5万”的组合仿佛是精心找出来嘲讽“5.20”的。

媒体报道,近日,河北沧州盐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王先生与刘女士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刘女士便做全职太太,不仅生育并照料2个女儿、1个儿子……起初,婚姻生活幸福美满,直到2020年两人感情出现裂痕,男方于2021年1月与11月两度起诉离婚,但均被法院驳回。

不久后,王先生又一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而刘女士认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若法院判决离婚,要求抚养次女和长子,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此外,因自己20多年都担任家庭主妇,女方还要求王先生支付家务劳动补偿金20万元。

法院判决:2人分居已满2年,判决2人离婚,次女随刘女士生活,长子随陈先生生活,抚养费由双方各自负担。对于补偿数额,法院酌定王先生给付刘女士家务劳动补偿费5万元。

对这个判决,网友普遍的观感是:当全职家庭主妇太廉价了,20多年才给家务劳动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