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校内被撞倒致死”的小学生母亲坠楼身亡曾受网暴“围攻”

6月2日,据多家媒体报道,“武汉校内被老师开车撞倒身亡”事件中的孩子母亲,在小区内坠楼身亡,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5月23日,一起悲剧在武汉市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内发生。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被老师驾车撞伤,后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随后汉阳区教育局发布通报,向家长、社会表示诚恳的道歉,同时涉事教师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校长和副校长被免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孩子母亲杨女士曾多次发声维权,但在相关视频下方,部分网民却对这位母亲的身材、穿着、妆容等肆意评论。评论区的画风被逐渐带歪,“化着精致妆容,像是特意打扮一番后才赶了过来”“说真的是蛮漂亮的”“这位妈妈是想成为网红吗”……

此外,还有一些言论质疑孩子妈妈的状态“似乎并没有失去孩子的悲伤”,认为她的发声是“嫌赔偿少了,想多要点赔偿。”也有理性的网友指出,杨女士身穿的像是工作服,且带着工牌,“说明她是上班时间赶过来的,难道还要专门卸了妆再来?”

记者关注到,杨女士坠楼身亡的消息传出后,迅速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大量网民在评论区留言:“网暴已经毁掉多少人的生命了?”“网暴者应受到严厉处罚”……

多个互联网平台已设置防网暴机制 但“定义之困”难题仍待解

当我们在谈论网暴时,我们谈些什么?是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还是人身攻击、贬低矮化、诅咒威胁?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在杨女士遭遇的恶评中,有大量评论隐蔽性极高,处于难以界定的模糊地带。比如,在不同的语境下,“用心打扮”“身材好”“妆容精致”有不同的延伸含义。

在网暴治理中,互联网平台通常被认为是抵御“洪水猛兽”的第一道防线。去年4月,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主要聚焦网络暴力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力大的18家网站平台,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宣传曝光等措施,进行全链条治理。

2023年的“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则包括“清朗·网络戾气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提到,严管评论区信息内容,督促网站平台加强评论区管理,要求账号强化所发信息内容跟帖管理,对未做好跟帖评论管理的公众账号,采取限制功能等措施。

21世纪经济报道梳理发现,在网暴酝酿初期,“用户自主设置+平台介入监测”是目前平台主流的防控模式。例如,在用户自主设置方面,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知乎、小红书、豆瓣、B站、百度贴吧等平台,用户均可以自主管理评论、私信互动关系。常见的选择范围包括所有人、关注的人、我的粉丝及互相关注的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关闭权限。此外,多个互联网平台都设置了网暴信息监测机制,对不友善内容进行识别过滤,并将其折叠、隐藏或删除。

而进入事中和事后阶段,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应急保护,建立“一键防护”机制,快速切断网暴传播链路则尤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复杂多变,某类信息是否涉及网暴,还需结合具体语境、当事人主观感受等因素进行判断。

微博、抖音等多个互联网平台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暴⾏为的发生较随性和偶然,没有固定规律,有时只因为⼀句话、⼀个观点或⼀个表情。平台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此外,行业处置未形成统一标准,各平台尺度不同,导致处置过程中也会存在用户申诉和投诉的问题。”“网暴的界定和识别是目前的难点之一,在治理过程中需要结合受害人具体情况、抗压能力,信息传播量级、传播速度进行个案分析,这对平台进行规模化、及时性治理带来很大困难。”

专家呼吁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 进一步明晰网暴的法律概念

一段时间以来,网络暴力恶性事件频发。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针对反网暴进行专门立法,进一步明确网络暴力的定义、违法主体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网络平台的相关义务等。

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认为,当前在法律层面对于网络暴力缺乏精确定义,以及明确的可操作性司法解释,尤其缺乏反网络暴力的专项法律条款作为指引。这导致在实际诉讼过程中,法官裁判规则无法统一,自由裁量权较大。

李东生指出,治理网络暴力还存在违法行为和主体认定难、违法证据取证难、治理周期长的问题。网络暴力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要有效而持续地解决网络暴力问题,需要逐步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常态化治理。

为构建常态化网暴治理机制,李东生提出三点建议: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统一以该专项法律适用网暴案件;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解决网络暴力取证难问题;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机制与监察执法体系。

“从刑法、民法典到网络安全法等等,现在立法上实际是比较完备的,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么多网暴事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此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虽然目前法律已比较完备,但法律责任的承担是事后的,而不是立竿见影的。“在历次网暴事件中,很少能看到始作俑者及参与的键盘侠们真正地承担法律责任,有的涉事账号只是被禁言几天。”

网暴的内涵不仅限于虚假捏造,还包括事实的歪曲。朱巍表示,在网暴事件中经常能看到断章取义的内容,再配上引人注目的文案和话题,很容易造成不明真相的网民围观。“不少人打着所谓朴素正义观的大旗去‘伸张正义’,实际给当事人带去了严重的消极影响。”

“有的网暴形式很隐晦,但不管具体形式如何,当事人都有拒绝别人评价自己的权利。”朱巍强调,当前各平台的“一键防护”功能仅面向当事人自身,然而现实中还存在着大量其他账号随意搬运、歪曲相关内容进行炒作的情况。针对此类现象,如当事人明确表态拒绝,平台应及时响应,避免相关话题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加强对当事人人格权的保护。

朱巍表示,互联网平台应尽到主体责任,不给予网暴相关内容流量曝光。同时,他呼吁通过立法对相关平台在网暴治理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责任进行具体规定。“目前反家暴法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都已出台,现在看来,反网络暴力法也应该进入立法规划。从法律位阶来说,部门规章的效力没那么大,个人认为最好是能进入到全国人大的立法流程,进行综合性的统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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