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天价罚单”再现,依法裁量之外,还有哪些隐情

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农药残留等超标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罚款为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亦即最低罚款金额为五万元。

孙娟娟分析,执法过程中,还有很多其它因素的考量,还要考虑情节是否轻微、危害是否严重这些因素,针对个案进行裁量。

陕西榆林“5斤芹菜被罚6.6万”被定性为“过罚不当”。不过,也有因此类案件减轻从轻处罚,市场监管单位被公益诉讼追责的案例。所以,监管人员面临着执法两难的困境。

责任编辑:何海宁

在路边卖菜的菜农。 (人民视觉图/图)

卖菜获利21.05元,却被罚款11万元。近日,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官微“西工法院”发布的一则案例通报,因为严重违背公众生活经验的认知,被质疑为行政部门“处罚过当”,从而登上热搜。

通报显示,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一位卖菜大爷,抽检出所售蔬菜农残超标,被行政机关作出罚款55000元,同时加罚55000元的行政处罚。不过,最终法院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从2022年的陕西榆林“5斤芹菜被罚6.6万案”,到如今的河南洛阳“卖菜大爷巨额罚款案”,近年来,关于行政部门是否处罚过当引发的争论愈来愈多。各起案件中,行政部门执法的出发点是安全,尤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修订之后,扩大了监管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进一步考验行政部门究竟该如何根据实际情况运用裁量权的执法智慧。

“裁量问题一直存在。”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曾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部分立法起草工作,她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为了确保食品、农产品安全,立法和执法趋于严厉是大势所趋,但是,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涉案数量、案值大小和从业主体规模大小等客观因素。

孙娟娟说,部分地方会专门针对小商贩的情况进行立法,这是一个调适“过罚相当”的探索。

依法确是5万元起步

“西工法院”对案件详情进行了细致介绍:三轮车卖菜摊主姜某,从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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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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