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访谈】先富阶层应做NGO的火车头
造成这些问题最关键的制度欠缺是对NGO的“双重管理”。它很负面的后果就是双重负责结果都不负责。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周明太
目前多数NGO是在先富阶层的倡导和带动下发展起来的……
对于能够补充政府职能不足的NGO,政府不能任其随波逐流,更不应固守原有的认识和态度限制它们的正常发展。
口述: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韩方明
四大类NGO可向新阶层开放
新阶层是率先走上富裕之路的阶层,我们已经看到新阶层人士越来越多地投身公益事业。
事实上,汶川大地震后,最早发起民间捐助倡议的就是民间组织,如多背一公斤、NGO发展交流网、成都根与芽环境文化交流中心……这些民间组织的网络覆盖了全国各地,大都是在新阶层人士的倡导和带动下发展起来的。
我国的民间组织(NGO)完全可以向新阶层开放。
我认为公益性的网络平台可以率先放开,因为网络已经成为一种最公开化的公共资源,成为人们利益诉求和公共监督的最佳途径之一,应鼓励人们通过网络进行沟通和交流、通过网络实现社会资源整合;
城市社区组织和业主委员会一类的公民自治组织应当首先开放,以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业主成立自己的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老黄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