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举报大桥偷工减料:事件逐渐“失焦”,情况属实还是造谣生事必须搞清楚丨快评

相关部门在后续调查中理应秉承安全至上的原则,把重点放在工程质量的检测上,调查中铁五局五公司方面究竟是正常的施工材料变更还是偷工减料,充分论证变更施工材料对洮河大桥交通安全的影响,并向公众完全公布调查结果。如果确有偷工减料情况并影响桥梁质量的话,应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举报人造谣生事,也不能逍遥法外。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一则“高速大桥偷工减料”的指控引发关注。2023年8月30日,网名“刘少”的刘姓网友在社媒平台实名举报,中铁五局五公司承建的青海同赛高速公路洮河大桥存在施工质量问题。

刘某自称是实际施工方,2022年4月6日起承担洮河大桥的下部结构工程,历时八个多月。他举报中铁五局五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按设计使用中标入围厂家的钢筋,私下使用了没有入围厂家的非标钢筋,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冬季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砂石料,导致混凝土不合格”。其中,“检桩过程将二类桩变更为一类桩”“桩基钢筋八成不合格”“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表述让外界为之瞩目。

9月6日晚,中铁五局五公司发布公开声明,表示此前已委托青海省交通检测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桥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报告表明,“洮河大桥实体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合格”,施工所用钢筋和混凝土都指标合格,桩基检测均为Ⅰ类桩,逐一驳斥了刘某的举报。目前主管单位已经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实体质量检测和原材料抽检”,复检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刘某对此并不买账,他对《奔流新闻》出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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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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