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骗2万人16亿,“亿霖”案一审宣判

“每位投资者只要一次性缴纳55500元人民币即可购得15亩林地,7年后投资者即可有228000元的纯收益,年回报率高达58.7%。”

综合新华社报道,3月2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亿霖”非法经营案的28名骨干作出一审判决。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39岁的主犯赵鹏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零34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主要犯罪嫌疑人赵鹏运曾于2002年8月因传销被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04年4月刑满释放后,赵鹏运即和原从事传销活动的团伙成员一起,密谋策划开展林地传销牟取暴利,先后成立了亿霖集团等公司,开展“合作造林”。

2004年4月,亿霖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鹏运(男,37岁,辽宁省沈阳市人)、法定代表人屠晓斌(男,36岁,辽宁省沈阳市人)等人成立了亿霖集团及多家关联企业。 在业务进展顺利的时候,亿霖在北京、上海、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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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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