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退伍证、婚姻信息、家庭住址……当一个明星被“开盒”

10月12日晚,电影《封神第一部》中太子殷郊的扮演者陈牧驰在微博上发布声明,回应自己“确实有过一段婚姻”。

为什么会突然承认自己有过婚史?原来,在陈牧驰发布声明之前,有一份号称是他的婚姻登记信息的截图已在互联网上迅速流传。截图内含信息十分详尽,不仅登记证字号、登记机构、登记员姓名和登记日期,还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个人信息,甚至有网友传播的还是未打马赛克的版本。

吃瓜群众带着热情讨论的点不外乎:年纪轻轻就结婚离婚了?之前网传恋情不回应,为何被曝有婚史就出来回应?

有网友则指出,陈牧驰是因为被“开盒”了,才不得不作出应对。因为在网络上传播的不仅有他的婚姻登记信息,还有他的身份证照片、退伍军人信息以及个人联系电话。

什么是“开盒”?“开盒”与“人肉”并无本质不同,是一种在网络上公开曝光他人隐私的行为,目的是“破除对方虚伪伪装”,实际上是一种侵犯个人隐私的网络暴力行为。

首先,明星和普通人一样,拥有自由婚恋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公开或不公开。虽然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将暴露在公众视线中,接受外界的评论,但明星的个人隐私就能在非自愿的情况下随意被曝光吗?

这一事件折射出的个人隐私泄露问题,比很多人想象的严重。当下,任意一个普通人每天都会接到来自不同银行、信贷、房地产公司的推销电话,个人联系方式泄露已成“家常便饭”。而对明星来说,他们的身份证号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以接送机为例子,粉丝是如何得知一个明星的出行行程?他们大多掌握了明星的身份证号码和行程信息,而这些信息通常来自不法的“黄牛”售卖,售价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

有了这些信息,他们不仅可以掌握明星的行程,还能随意为其代订机票、盗刷里程,李晨、吴磊、江映蓉等艺人都曾遭遇过飞机座位被改、里程被盗刷的情况。

当窥私欲被无限放大,有的人甚至会利用公权力来满足这种阴暗的欲望。

陈牧驰的婚姻登记信息被曝后,许多网友都在质疑截图来源——这么详尽的个人隐私信息,是从哪个渠道流出?是不是民政系统的工作人员所为?

无独有偶,2023年1月31日,胡歌宣布结婚生女,但因为妻子不是公众人物,胡歌并未公开其身份。有人也是通过曝光胡歌的婚姻登记信息,让网友发现胡歌的妻子是其身边一位工作人员。

有律师则科普道:现实生活中不管是律师、法院、公安、检察院都是不能任意调取公民信息的,非公需要不得查阅、泄露公民隐私信息,凡查阅必有痕迹。

为了对一个明星进行“围猎”窥私,而滥用职权、无视法律、肆意传播个人隐私,这才是整件事的最可怖之处。仅凭吃瓜心态传播他人隐私的行为,不但会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实际上也是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保护的是自然人的隐私。从隐私这个词的本身就可以看出,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隐”,即并非公开的状态,如果已经被自然人自行公开或者合法公开的,就不是隐私;二是“私”,即私人的事情,与他人权益、公共利益等无关。正是从这两方面出发,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将隐私界定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则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无论对一个人是爱是恨,都不应该采用“开盒”的方式将他人受法律保护的隐私及个人信息公之于众,违法之事绝不可为。而一味地忍让和无奈,也只会助长窥私者的掌控欲和嚣张气焰,让他们隐匿于阴暗角落中继续为所欲为。

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隐私权都受法律保护。法律专家也强调,当享有的正当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应当立即报警,并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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