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屡见不鲜,多集中于工作后

日前,广东陆丰市教育局发布《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引起社会关注。该名单显示,共有5名毕业生未履约。

事实上,据南都记者调查,近年来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的情况屡见不鲜。作为学校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一名班主任,广州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发展与教育政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谢爱磊教授接受南都专访时表示,虽然违约人数的占比并不大,但违约人数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工作后才违约的情况比较常见”。

在他看来,学生违约反映的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如果能从政策等层面增加学生个人的获得感,其实可以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双赢。为此,他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更多地在“前补偿”的基础上开展“后激励”措施。

现象:近年多地公布未履约名单 工作后违约较多

据了解,2020年,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

其中提到,为进一步精准补充乡村教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广东省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从教、限期服务”的原则,每年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全科)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为高中阶段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学历层次教师。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发布于今年9月底,共有5名毕业生未履约,毕业时间为2023年6月。

这并非汕尾陆丰首次公布违约人员名单。2022年2月,就有4名毕业生未履约,毕业时间为2021年6月;11月,又有2名毕业生未履约,毕业时间为2022年6月。

同样在今年9月,广东雷州市教育局发布通报,2人于2023年毕业后因个人原因未履约;另2人于2022年毕业在雷州市服务满1年后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履约。10月,潮州潮安也公布违约名单,3人因个人原因未履约,毕业时间为2023年6月。

此外,近年来诸如汕尾海丰、茂名化州、云浮郁南、清远连南等地也都公布过违约名单,既有应届毕业生违约,也有工作后违约的情况。

据调查,公费定向师范生到定向安排的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在规定服务期内,公费定向培养对象不得以升学、调动为由不履行限期服务约定。

那么,违约成本有多大呢?《实施办法》中明确,对服务期内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各地负责按照规定追缴公费定向培养对象退还所享受的培养经费,并按照培养经费总额的30%收缴其违约金,超过1个月缴纳时限的每天按照应缴交费用1‰的比例加收其逾期付款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收缴的违约退缴资金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专项用于支持和补助地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分析:违约反映的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据调查研究,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人数的占比并不大,但违约人数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因此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谢爱磊告诉记者,违约其实要分为主动违约和被动违约来看。

被动方面,《实施办法》有相关规定,学生若未能在基本修业年限内获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或因个人原因(除因身体健康、应征入伍外)中断学业等情况出现,“经培养院校研究、计划来源地同意,取消其公费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高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主动方面,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由于对毕业后要去的乡村教师工作范围、现状、环境等不满意,希望追求更高层次的工作单位,也有学生希望升学深造而违约。而对于工作的毕业生而言,主要是发展诉求得不到满足。由于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与资本,毕业生希望流动到更好的工作岗位,且有足够的经济基础支付违约金而违约。

此外,还有部分已经工作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无法适应地方的工作实际情况、文化和氛围,未达到履约的工作年限便离开岗位。据调查,有些地方形成主管部门在制定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需求时,未能科学预测、合理规划、及时调整,导致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的岗位匹配出现问题,出现“哪里缺老师就派到哪里去”“教师专业与工作岗位不对口、不匹配”等情况。

“总的来说,违约时间较多集中在毕业后,工作好几年才违约的情况比较常见。”谢爱磊说道。

作为定向班的班主任,谢爱磊也观察到,并非所有学生在入学之初就清楚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我带的学生,部分人是父母帮忙做的选择,他们对定向教师这个岗位、将来的工作情况等都不太了解。”他告诉南都记者:“我留意到一些趋势,学生刚入学的时候,很多人更关注违约的成本和责任,但对将来要工作的地方认识不充分。到了大二,学生就开始焦虑,思考回去工作该怎么办、毕业后有没有可能有其他选择等。到了大三,学生就考虑万一回去不适应怎么办、定向6年后会是怎样的情况等。”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违约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学生早期在做选择时并没有认清现实情况,后期的职业认同没有被充分发展起来。从教育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违约其实反映的是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并不能一味指责学生;如果能增加学生个人的获得感,也是可以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双赢。

为此,自新生入学开始,谢爱磊就定向地开展干预,通过定期一对一交流、开班会课等形式,普及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工作的内涵、将来工作岗位的环境等,并带领学生开展粤东粤西粤北县域学校调查,以此来增强学生的职业和岗位认同感。“据观察,毕业后学生违约主要是离开工作岗位,但很少离开教师职业。如果学校、老师能有意识地干预,学生的专业认同、职业认同、岗位认同都会有更好的结果。”

建议:在“前补偿”的基础上实行“后激励”举措

虽然针对违约,政策层面也有一定制约机制。但在谢爱磊看来,惩罚只能说是兜底,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

他建议,对于学生而言,在进入公费定向项目之前,需要更充分地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了解乡村教师的工作内容、实际的工作条件。

对于培养院校而言,要重点把握好志愿填报前期的关键时间节点,加大宣传力度。学生入学后,院校也要从管理的角度入手,在让学生充分掌握专业技能的同时,持续关注和引导学生的职业、岗位认同感。

对于地方教育部门而言,要结合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区域内基础教育领域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需求,合理编制每年的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除此之外,相关政府部门还应该更多地在“前补偿”的基础上开展“后激励”措施。

比如,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学校的偏远程度、环境情况等,实施分类分层级的奖励机制。“我有学生利用粤东粤西粤北县中学校教师的数据做了一个调查,发现学校离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越远的老师越想要流动。如果按照这个情况来看,是不是可以有差异化的奖励机制。”

同时,根据履约年限进行奖励,在专业发展、晋升渠道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机会和优待政策,增强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工作动力。《实施办法》里就提出,鼓励公费定向培养对象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在职攻读研究生等形式提升学历。谢爱磊还提到,可以联合高层次的师范大学,建立定向师范协同培养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高层次的教育硕士学位,在体制机制方面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在学生履约完成后,能否获得高质量的流动,也是值得思考的方法之一。”谢爱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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