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停止大象表演”败诉,野生动物表演等于虐待吗?

训练野生动物表演是一种虐待吗?近日,全国首例亚洲象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没有支持原告方“表演即是虐待”的主张,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禁止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

有网友认为,驯化动物是人类文化生活的一部分,不应简单否定。让野生动物在人工饲养,并能被观察的环境中,表现出最自然的行为,从而帮助和教育社会大众更好地理解自然,保护自然。比如狼的捕食行为,鸟类的求偶行为等。这样的动物表演是需要被保留的。

也有网友认为,像“大象选妃”“大象足球赛”等表演更多考虑的是娱乐性和视觉冲击,是违背动物天性的非自然行为。这样的动物表演毫无意义,应予以约束。

你认为动物表演该被禁止吗?来说说吧。

责任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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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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