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对“炒房行为”听之任之

编者按:

从1999年开始,温州炒房团成为推高上海、杭州、南京等城市房地产价格的一支重要力量,现在这支力量又在向中原、西北及东北挺进。

据温州主管金融的官员估计,温州用于炒作房地产的资金共有1000亿元左右。温州炒房资金大量进入的城市,其房地产市场无不呈现价涨量增的“繁荣”景象。温州炒房团刺激了当地GDP的增长和土地批租价格的上扬,同时又使当地普通百姓望房兴叹,大呼“狼来了”!温州炒房团到底是市场经济下的正常现象,还是操纵市场、危害民生的恶性行为?

下面刊登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的观点,欢迎读者来信来稿,继续就此话题展开讨论。
泡沫终究是要破灭的,指望炒房者刺激本地经济增长,其危害犹如吸毒,如果现在继续吹大房地产泡沫,那么将来的后果不堪设想

(视觉中国/图)

为什么房地产市场需要外部监管

住房事关国计民生,房地产市场又和股票市场一样容易产生价格操纵行为,这正是房地产市场需要政府外部监管的原因所在

时下,有很多人认为房地产炒作可刺激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这完全是一种错误认识。老百姓对住房的消费需求具有较强的刚性,只要收入条件许可,潜在的住房消费需求自然会及时转化为实际市场需求,无需房地产炒作的刺激。例如,当一对年轻人结婚时,只要经济条件许可,谁都希望买一套新房安家。相反,过高的房价只会延迟老百姓对住房的消费需求或者降低消费等级。因此,房地产炒作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是透支性的,效果是短暂的、虚幻的,最终还是要受制于老百姓的真实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房地产炒作对经济发展的刺激作用与毒品对人体机能的刺激作用具有相当的一致性。

国外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表明:一般商品市场可以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但房地产市场是一个特殊的市场,很容易产生市场失灵,完全依靠市场竞争解决不了问题,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政府对它实行强制性的外部监管。

和股票市场一样,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也普遍存在“典型示范偏差”和“羊群效应”等心理现象,通俗地说就是追涨杀跌。这种心理规律使得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的价格操纵行为容易得逞,而这又正是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需要政府外部监管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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