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通报黄某若学术造假事件:有必要认真思考“学术造假入刑”议题 | 快评

学术造假入刑是国外已有的司法实践。2009年,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曾以“侵吞研究经费罪”与“非法买卖卵子罪”,判处黄禹锡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黄某若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又是否还有其他不法情事,已经超出了学术共同体的职权范围,公权力当继续追查黄的其他违法犯罪嫌疑,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探索“学术造假入刑”的立法,倒逼学术界自查自纠,还给象牙塔一片蓝天。

责任编辑:陈斌

舆论广泛关注的“华中农大造假案”终于迎来了调查结果。2024年2月6日,华中农业大学发布“关于我校教师黄某某学术不端等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官方通报表示,经调查认定,黄某若存在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图片、不当署名、抄袭教材内容等学术不端行为,同时黄某若还有指导学生失职失责、言语不当、敷衍教学的师德师风问题,在财务方面则有克扣学生助研津贴问题。

通报表示,华中农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撤销黄某若校内一切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报请对涉及其学术不端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予以撤稿、撤项;停用其主编的教材,同时通报批评其学院,诫勉教育学院负责人,继续调查处理举报信涉及的其他涉嫌学术不端人员。

从2024年1月16日网上出现11名学生的联名举报信、学校于同一天启动调查开始,事件在1月19日迎来初步调查结果,在21天之后的2月6日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