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对话 | 浙江高院院长李占国: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

破产案件审判不仅关系着对涉困企业的重整救治,更关系着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经济发展迭代升级,可以说,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是时代命题。

责任编辑:钱昊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图片来源:浙江日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图片来源:浙江日报)

2024年1月23日,浙江省统计局公布2023年GDP数据,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省份,浙江迈上了8万亿台阶,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26万亿元,连续29年在全国31个省份中稳居第四位。

次日,在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向大会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重点提及的16个典型案例,有一半案例都与民营经济有关,涉及数字经济、涉外司法等前沿问题。

在浙江高院工作了六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院长李占国对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这项工作有颇多思考。

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前,李占国围绕这一主题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专访。

惩治与保护并重

南方周末:2023年省高院工作报告中重点提及16个典型案例,一半都与民营经济有关。过去一年,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上,浙江法院有哪些考虑?

李占国: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活跃因子”,其最强“内核”在于1000万的市场经营主体。他们的感受,是衡量发展环境好不好、发展态势好不好的关键指标。

所以,2023年年初,省委部署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决定构筑浙江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后,浙江高院出台了为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打造法护平安最佳实践地、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标杆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破产司法保护领先地、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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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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