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保护农村女性土地权益,从完善法律开始

农村的乡规民约通常以男性为户主,以女性未来可能因为婚育而离开家庭的前提,制造女性权利的边缘化,造成了妇女普遍无地、少地以及失地。

在法律不完善的时候,村规民约很难被打破,法院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只能让位于村民自治。蒋胜男建议,明确规定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

责任编辑:谭畅

2023年6月6日,江苏扬州,正在麦田里劳作的农妇。图文无关。(视觉中国/图)

2023年6月6日,江苏扬州,正在麦田里劳作的农妇。图文无关。(视觉中国/图)

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提案中建议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土地承包、流转、入股等过程中,确保农村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

近年来,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在娘家和婆家“两头空”的问题,已引起普遍关注。2023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也就“外嫁女”权益保护问题作出多项规定。

蒋胜男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2022年提案建议规定买卖同罪,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点刑期。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准备这一提案的过程中,她一步步发现了新的问题。“我们往常认为妇女交易拐卖是穷乡僻壤才有的,然而经过调研发现,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也出现妇女拐卖与非法买卖男婴出生证畸高。”

蒋胜男认为,经济发达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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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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