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部长如何应对体制课题

  与中共党组共处:“科技部和卫生部的两位党外部长应该和党组书记有多方面沟通,用党政领导之间的个人协调来解决体制问题”

是否会出现尴尬
  随着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万钢和无党派人士陈竺就任科技部长和卫生部长,引出一个新话题:他们和所在部的中共党组之间如何协调关系。
  在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兼任中共科技部党组书记;而卫生部原部长高强留任部党组书记,在行政序列中调整为副部长。
  按现行体制,作为卫生部党组书记的高强领导下的党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章第46条)”,而按照国务院组织法,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副部长也要接受部长的领导,并执行部务会的决议。
  需要指出的是,通常情况下,部委中党组成员通常是部委正副职,这保证了部委党组会和政务会议的决策不发生冲突,事实上,由于组成人员几近相同,党组会和部务会基本上重合。
  在过去,部委中偶有部长、党组书记由不同人担任,而这种分离,多为过渡安排。而此次两部委党组书记为行政副职打破了诸多惯例,需机制创新。
  普遍观点认为,在中共党外人士出任部长的情况下,一是党组要更加明确职责,二是在党组会和部务会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另外则是仿照建国初的做法,让部长列席党组会议,并发表意见。
  不过一些观察家并不过于担心会出现尴尬的体制问题。
  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认为,现行体制中,科技部和卫生部的两位党外部长应该和党组书记有多方面沟通,用党政领导之间的个人协调来解决体制问题。
  “部门行政由部长负责是毫无疑问的。”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谢春涛说,“行政问题本身没有明确的党派色彩,从道理上来讲,应该不会出现党组书记领导的党组影响部务会决策的事情。卫生部、科技部都是专业性很强的部门,更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
  有消息显示,这两个部委正试图建立新的体制去解决上述问题,科技部长万钢近日接受采访时说,他列席部党组会议。“政务会议和党组会议的区分目前我们正在探索当中,到时候会对外公布。”

党组的沿革
  建国之初,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负责工作的中共党员组成党组,这一决定在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委中相继落实。
  “当时,各部委由一些民主人士担任行政首长,党组成立后,党组向中央请示汇报,通过党组在政府部门实现中共的领导方针,中共的想法由党组与部长沟通做出决策。”谢春涛说。
  “文革”时期领导权力混乱,中共九大、十大的党章取消了设立党组的规定,“文革”结束后,1977年的中共十一大上,党章中恢复了在各部委设立党组的规定。
  而其后的改革又有插曲,中共十三大报告认为,“政府各部门现有的党组各自向批准它成立的党组负责,不利于政府工作的统一和效能。”因此,“要逐步撤销”。
  由此,十三大的党章修正案取消了在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中设立党组的规定。
  中共兰州市委党校张萱撰文说,各部门都感到“这样做不仅没有理顺党政关系,而且许多工作难以展开”。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又把撤销的党组恢复了。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曾言,十三大把党政分开理解为党只管党,按照这个理解,党章又规定了要撤销党组,“因而削弱了党的领导”。
  经过反复改革后,党组作用被大大加强,中共十四大恢复了设立党组的规定,并增加了党组“讨论和决定本部门重大问题”的内容。这个规定是党组成为部门决策核心的重要依据。
  《中国共产党》杂志的一篇文章认为,“国家政权机关的党组制必须坚持,决不能否定和取消”,“那种认为党组是战争年代和计划经济体制年代的产物,在今天改革开放年代已不适用了的看法,无疑是错误的、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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