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子14年,人贩子判5年”,全国人大代表呼吁拐骗拐卖儿童处同等刑罚
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高艳东认为应当慎重考虑:拐卖行为是将儿童作为商品,以牟利为目的,在拐卖过程中可能伴随虐待、伤害等行为,而拐骗行为多出于收养的目的,后续加害行为显著少于拐卖。
专家建议,拐骗儿童罪应当增设严重情节的加重刑罚规定,出现严重情节时,提高拐骗罪量刑标准。
责任编辑:钱炜
寻亲家庭的声音被带到今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李紫微准备了一份修改完善拐骗儿童罪的议案。
2023年10月,孙卓被拐案主犯被判一审获刑5年,引起公众对拐骗儿童罪的关注。在孙海洋等受害家属之外,社交媒体上也有声音认为“判轻了”。但实际上,5年有期徒刑已经是拐骗儿童罪的顶格判罚。
在议案中,李紫微建议增加拐骗儿童罪的法定刑档次,出现严重情节时,增加量刑标准。
情节相似,判决不同
拐骗儿童罪最近一次曝光是在2023年10月13日。当时,备受关注的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一审落槌。深圳南山区法院判处吴某龙犯拐骗儿童罪,有期徒刑5年、吴某光犯包庇罪获刑2年。
这一判决引起热议,被网友形象地总结为“寻子14年,人贩子才判5年”。孙卓在2007年10月9日走失,在2021年警方破获拐卖儿童的一组案件中被寻回,孙卓和亲生父母14年后才得以重聚。孙卓的亲生父亲孙海洋的代理律师姚克枫表示,由于未掌握吴某龙在拐走两个孩子时谋取经济利益的相关证据,检方最后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对吴某龙提起公诉。而有期徒刑5年,已是对拐骗儿童罪的顶格判罚。
一篇统计分析了406份有关拐骗儿童罪裁判文书的研究发现,其中普遍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在主刑刑期方面,最低为三个月拘役,最高为5年有期徒刑,且对于情节相似案件,其判决结果也大相径庭。
南方周末记者检索发现,多地法院在拐骗儿童罪的适用上也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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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