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流浪猫绊倒致伤,投喂者赔24万:如何认识“投喂”与“饲养”的关系? | 快评

本案的真实性质是肖某的私有财产侵犯了吴某的生命权与健康权,体育场馆也因疏于管理而需负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陈斌

近日,一则“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赔24万”的新闻引发关注。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本案案情如下:2023年4月20日,原告吴某在上海闵行宏博羽毛球馆打羽毛球,后场跳起接球扣杀后落地,右脚绊到一只白色流浪猫致摔倒受伤。后经医院诊断,吴某为右双踝骨折和右腓骨干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吴某将该羽毛球馆公司及流浪猫的喂养者肖某起诉至法院。

肖某辩称,只有投喂的行为并非饲养。肖某同事林某则称,肖某在厕所门口固定投喂流浪猫,还带猫去洗澡、看病。最终根据以上行为,法院认定流浪猫与肖某构成饲养关系,故肖某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吴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40198.20元,该羽毛球馆的经营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新闻曝光之后,网上看法不一。显示此案虽已告一段落,但还是存在不少值得辨析之处,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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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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