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慢性病被拒录,专家建议对公考体检标准进行备案审查

“这次体检被刷,但在下一次考公体检中可能不会被查到”,但一旦起诉,她患病的事就会被公开,在一定范围内被他人知晓。

多名法学学者提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部分条款涉嫌违反了宪法、就业促进法、劳动法等上位法。

标准将“显性的歧视”标准化,并且影响范围逐渐扩大,从“公务员到事业单位再到企业”,造成制度性歧视。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4年3月16日,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考点,参加公务员省考的学员正在进行考前复习。(人民视觉供图)

2024年3月16日,河南省实验中学洛阳学校考点,参加公务员省考的学员正在进行考前复习。(人民视觉供图)

修订8年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下称“标准”)再次接受大众拷问。

一个渐趋明显的现象是,近年来,不断有考公的考生因在体检环节查出患有桥本甲状腺炎、多囊肾等慢性病而被拒录。且标准被扩大应用,部分事业单位、国企,甚至私企等也以此为依据筛选求职者,相关法律诉讼频现报端。

这引起相关学者的关注,2024年4月16日下午,在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办的“蓟门决策”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红勃提出,标准将“显性的歧视”标准化,并且影响范围逐渐扩大,从“公务员到事业单位再到企业”,造成制度性歧视。他建议有关部门对标准进行备案审查和司法审查。

论坛上,包括首医大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副院长蒋荣猛在内的多位医学界、法学界人士都认为,标准涉嫌职业歧视,应当及时修改,将疾病是否影响工作纳入考量。

无一胜诉

现行的标准于2005年施行,2016年首次修订,相关部门同时印发了长达137页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下称“手册”)。

标准共21条,规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中的血液血压、视力听力、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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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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