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2008中国新起点: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在立法方面倾注很大力量,在本届任期的后半期,大量关系国际民生,触及深层问题的法律得以诞生,如反分裂国家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反垄断法、监督法等等。
    今年“两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此外,“两会”在具体改革上将有诸多看点。按十六大部署,“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2003年选举产生的19名“特别人大常委”已走完一届,他们的工作获得了良好评价。
    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这一表述比十六大更具体,这是否意味着会有超过五年前的政治动作,是今年“两会”的最大看点之一。
    相关地方已经开始谈论是否应该探索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任职考核办法和述职制度,调动他们履职的积极性。而优化结构,关键是优化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结构,领导年龄偏大和多为“退居二线”官员的问题期待被解决。
    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表明,随着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政策,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将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农民代表的比例,意图使农民有更多话语权,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立法方面,料将延续十届全国人大的创新经验。按惯例,今年新一届全国人大亦将制定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十届人大已经列出立法规划但未完成立法的如国有资产法、个人所得税法、社会保险法、政务信息公开法等,新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料将继续推动。“开门立法”作为十届全国人大重点坚持的原则,此前在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制定中已为推动各方博弈、推动民主立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十一届人大料亦将继续发扬。
    需要指出的是,从十届全国人大来看,对重大法律的审议,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在程序上则增加了一轮代表前期讨论的环节。
    比如2007年全国人代会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及相关参阅材料提前送到代表手中,后又根据代表意见在大会前对这两部法律草案进行了修改,然后才提请大会审议。而这种做法,料将继续,并在环节上更加规范。
    在监督方面,2007年是监督法实施第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9个专项工作报告,各法定监督事项都在照章进行,新一届全国人大则需将更多法定监督事项的监督程序细化。
    需要指出的是,现在出台的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而不是人大监督法,权力主要是给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那么非常委的人大代表该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在新一届全国人大或应被着重考虑。
    新一届全国人大的开放透明进程加速亦可期待,去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次对外公布各个代表团驻地详细地址、允许境外记者直接联系采访代表,并公开各代表团新闻联络员的电话,大大推进了全国人代会的透明程度。
    另外,一些维护代表权利的种种具体制度设计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不断完善,诸如大幅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活动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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